2025.08.18
商标复审決定报告(floral amber)
商标「floral amber」仅是利用常用的方法来表示商品的质量的标章的商标,无法准予注册的案例
2025年8月18日
弁理士 八代则子
| 审判编号 | 不服2024-020246 (商标申请号2023-112271) |
|---|---|
| 决定/判决 | 复审决定 |
| 审决日 | 2025年7月15日 |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MTG |
| 商标 | floral amber(标准文字) |
| 指定商品或服务 | 第3类:洗发液、护发素 |
| 复审决定的内容 |
本案商標「floral amber」文字是用标准文字来表示的,其构成中「floral」文字是具有「散发着花香」的寓意的词语,「amber」文字是具有「琥珀」的寓意的词语。 此外,本案的指定商品是以香气为特征的商品,在选择商品时会考虑到香气的因素。在表达这些商品的香气时,一般用「floral」文字及「amber」文字来表达香气的种类。此外,在表达调合香料的香气时会采用将多种表达香气种类的词语进行组合表示的方法,「floral amber」文字也是通常用来表示香气种类的词语。 由以上可知,由「floral amber」文字所构成的本案商标整体上容易让人认为是将「floral和amber进行组合后的香气」的意思。因此将其用于指定商品时,该商品的需求者会认为它是表示商品的质量(香气的种类),而不会认为它是一种区别自他商品的标志。 因此,本案商标属于商标法第3条第1项第3款规定的情形,无法准予注册。 |
| 评论 |
申请人主张以下的商标都是将多种香气种类的词语组合在一起但却获得了注册,所以本案商标也应该准予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