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 专利业务法人恩田国际专利事务所 [日本专利代理公司] | 岐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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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问:
我们在专利申请之前公开了发明,日本专利法中有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的规定吗?

答:
根据日本专利法第30条(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规定,如果由于某些行为导致一项发明丧失了新颖性,无论这些行为是有意(因申请人的行为)或无意地违背了拥有获得专利权的人的意愿(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该发明有一年的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但是不包括因在专利公报、实用新型公报、外观设计公报、商标公报或其他国外官方公报的公布而导致发明丧失新颖性的情况。

如果申请人要求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规定,则申请必须自公开之日起一年以内提交,才能享受这一宽限期。需要提交证明公开行为符合例外情况的证明文件/材料。这些证明文件以及其日文译文应在提交申请后30天以内提供(公开行为是违背拥有获得专利权的人的意愿的情况除外)。

如果打算提交PCT申请,您应在公开之日起一年以内提交指定日本的PCT申请。同时,申请人在提交PCT申请时应表明要求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规定。这样,申请人就可以依据PCT申请享受一年的宽限期。在进入日本国家阶段后的30天内,申请人必须提交文件来证明可以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如需进一步的信息,请联系我们并告知具体情况和细节。


问:
在国际阶段提交PCT申请时,我们没有表明要求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规定。在进入日本国家阶段时,是否还仍然可以要求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规定?

答:
如果PCT申请是在公开之日起一年以内向国际局提交的,并且在进入日本国家阶段时向日本特许厅(JPO)提出了要求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请求,那么在日本是可以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规定的。

请在指示我们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信中告知,您希望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并且在提交PCT申请时未曾表明要求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规定。


问:
在PCT申请时,是不是一定要提交关于非损害性公开或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声明,才能在日本享受一年宽限期的权益。

答:
即使在提交PCT申请时没有表明要求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申请书第VIII(v)栏),在日本仍然可以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在这种情况下,首先,PCT申请必须在公开之日起一年以内提交。

然而,我们建议在提交PCT申请时表明要求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如果这样做,就无需向日本特许厅提交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请求(但仍需提交恢复理由的书面声明)。


问:
关于在日本获得一年宽限期的权益,向国际局(IB)提交的PCT申请和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交的PCT申请有区别吗?

答:
向国际局(IB)或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交PCT申请没有区别。日本特许厅(JPO)遵循国际局的信息。


问:
应提交哪些文件(如客观数据或第三方证据)来证明可以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答:
以下是一些可以提交以支持请求事项的示例材料:

<根据公开类型所需的补充材料示例>

  • 进行考查:证人的证明
  • 在期刊上发表:文章的最后一页、目录页、描述发明的首页的复印件
  • 通过电子通信线路发布:网站的屏幕截图
  • 通过演讲发布:通知的复印件、演讲安排的复印件或主办方的证明
  • 通过展会发布:展会目录或安排、展会手册或宣传册的复印件、展位上展示展品的照片或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以及主办方的证明
  • 通过销售发布:产品的宣传单、表示在销售点销售产品的照片复印件和其他文件
  • 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新闻稿的复印件
  • 通过电视广播公开:广播公司网站上发布的节目指南的屏幕截图以及广播公司的证明

问:
如果一项发明已在海外电视上播放,是否还可以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答:
可以适用。但请注意,被播放时间将以日本时间为准。因此,专利申请必须按日本时间自被播放日起一年以内提交,而不是当地时间。


问:
是否可以延长提交证明公开属于丧失新颖性的例外之一的证据文件的截止日期?

答:
不可以,不允许延长提交证据文件的截止日期。


问:
数字签名或手写签名的扫描副本是否可接受作为证据文件?

答:
是的,日本特许厅(JPO)接受数字签名或手写签名的扫描副本。这些文件即使没有签名,也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