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1
【国际外观设计申请】指定越南时的变更点
由于越南撤回了根据日内瓦修正协议的宣言,自2025年8月21日起申请国指定越南的国际外观设计申请将适用以下的变更。(WIPO Information Notice No. 8/2025)
主要的变更点
|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1. 权利要求(主张外观设计保护的范围)的记载 | 必须记载 | 不再需要 (撤回根据日内瓦改正协议第5条(2)(a)的宣言) |
| 2. 主外观设计/关连外观设计的表示 |
申請表格中无记载栏 |
国际申请时可指定主外观设计和关连外观设计 |
此外,作为上述以外的变更点,由于根据日内瓦修正协议第11条(1)(b)的宣言已修改为根据同项(a)的宣言,因此可享受『申请日起最长7个月的推迟公开』。不过由于国际申请通常是在12个月后公开,因此预计这项变更并不会对实务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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